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店小字第1357號
原 告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文斌
訴訟代理人 蔡建良
被 告 周雨青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月15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
法官蔡寶樺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月15日
書記官黃聖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店小字第1357號
原 告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文斌
訴訟代理人 蔡建良
被 告 周雨青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1月15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
法官蔡寶樺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月15日
書記官黃聖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