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6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678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洪秋鳳選任辯護人柳聰賢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
中華民國100年9月20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陳箐
法官洪培睿法官廖華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9月20日
書記官許珈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67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0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678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洪秋鳳選任辯護人柳聰賢律師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
中華民國100年9月20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陳箐
法官洪培睿法官廖華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9月20日
書記官許珈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