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亡字第2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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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亡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宣告死亡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亡字第26號聲請人 劉佳宜 失蹤人 徐霖森 最後籍設:新竹縣竹東鎮五豐里11鄰荳上列聲請人因聲請宣告徐霖森死亡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對失蹤人徐霖森(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最後戶籍地址:新竹縣○○鎮○○里00鄰○○○0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六個月內,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家事法庭法官林宗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8日
書記官嚴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