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1年竹簡字第2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20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竹簡字第273號原告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訴訟代理人 張育禎
劉善謙 被告 卓依萍 被告 許瑋傑 訴訟代理人 宋英華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1年7月2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麗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1年7月20日
書記官林兆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