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催字第6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催字第657號聲請人 沈宜錦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正確之股票號碼(聲請狀附表與股票掛失通知函所載不合)。
中華民國100年3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催字第6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催字第657號聲請人 沈宜錦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正確之股票號碼(聲請狀附表與股票掛失通知函所載不合)。
中華民國100年3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