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27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270號聲請人 蔣金桃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2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7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民事庭法官黃楹榆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書記官洪浩進┌───────────────────────────────────────────────────┐│股票附表:100年度除字第270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1│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75-ND-0000000-0││1│1000│115618│├──┼───────────────┼──────────────┼────┼───┼────┼───┤│002│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78-NX-0000000-0││1│100│115618│├──┼───────────────┼──────────────┼────┼───┼────┼───┤│003│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79-NX-0000000-0││1│110│115618│├──┼───────────────┼──────────────┼────┼───┼────┼───┤│004│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000-0││1│96│115618│├──┼───────────────┼──────────────┼────┼───┼────┼───┤│005│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81-NX-0000000-0││1│104│115618│├──┼───────────────┼──────────────┼────┼───┼────┼───┤│006│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82-NX-0000000-0││1│84│115618│├──┼───────────────┼──────────────┼────┼───┼────┼───┤│007│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83-NX-0000000-0││1│99│115618│├──┼───────────────┼──────────────┼────┼───┼────┼───┤│008│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1│168│11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