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583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票字第58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票字第5831號聲請人雙獅聯合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文傑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朝元旅行社有限公司張世勳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聲請狀當事人欄未載相對人朝元旅行社有限公司之法定代
理人為何者?請具狀補呈,提出相對人朝元旅行社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㈡請具狀陳報本票之提示日之詳細日期(因台端僅陳報月、
日,未陳報年)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10月8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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