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司促字第124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促字第12486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威爾斯國際有限公司
樓法定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鑫元鑫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釋明請求之利率。中華民國98年5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8年5月8日
書記官周素芸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司促字第124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促字第12486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威爾斯國際有限公司
樓法定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鑫元鑫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釋明請求之利率。中華民國98年5月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鄧仁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8年5月8日
書記官周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