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護字第24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延長安置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附件111年度護字第244號姓名代號對照表:
一、陳A即陳○○(民國000年0月0日生)
二、陳B即陳○○(民國000年0月00日生)
三、陳C即陳○○(民國000年0月0日生)
四、陳D即陳○○住○○市路○區○○路000巷00號
居臺南市○區○○街000號3樓之1
五、曾E即曾○○住○○市○○區○○路○段00號
居臺南市○區○○街000號3樓之1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中華民國1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