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13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字第一三八八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經公訴人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13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易字第一三八八號
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經公訴人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