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度附民字第70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89年附民字第7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背信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七О一號
原告丙○○被告甲○○被告乙○○○右列被告等因背信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涂裕斗
法官蔡正雄法官曾淑娟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恩如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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