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89年度上易字第149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89年上易字第149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7月25日

裁判案由:違反區域計畫法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上易字第一四九二號
上訴人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己○○選任辯護人袁健峰
陽文瑜被告丙○○
丁○乙○○戊○○甲○○右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區域計劃法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二庭
審判長法官許正順
法官邱同印法官林明俊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蕭進忠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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