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除字第6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3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除字第66號聲請人 詹信和 代理人 詹晉鑒 律師上列聲請人聲請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3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56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12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方鴻愷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
書記官陳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