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訴字第298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上訴字第298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重傷害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2980號上訴人即被告 柯明賢
國民選任辯護人 呂文貴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重傷害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799號,中華民國100年8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5月8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洪光燦
法官吳啟民法官楊智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桂玉中華民國10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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