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6年台聲字第7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19日
裁判案由: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再審聲請訴訟救助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六年度台聲字第七八三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私立輔仁大學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再審事件,聲請訟訴救助,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予訴訟救助。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九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吳正一
法官劉福聲法官阮富枝法官顏南全法官黃義豐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
v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96年台聲字第78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19日
裁判案由: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再審聲請訴訟救助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六年度台聲字第七八三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私立輔仁大學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再審事件,聲請訟訴救助,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予訴訟救助。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九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吳正一
法官劉福聲法官阮富枝法官顏南全法官黃義豐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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