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7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7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78號原告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春發 原告美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春發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睿文 律師複代理人 陳星翰 律師被告 徐純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
民事庭法官高偉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
書記官黃瓊秋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