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易字第65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易字第六五三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癸○○右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七0五號),本院臺中簡易庭認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簽移本院刑事庭改依通常程序審理,嗣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行簡式審判程序,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癸○○連續竊盜,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癸○○患有精神疾病,經診斷為「躁鬱症」,對外界事務之知覺理會及判斷作用已有減損,而達精神耗弱之程度。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台中市○區○○路三段一六一號中友百貨公司,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連續於附表所示之時、地,徒手竊取如附表所示辛○○等人管理之財物,使該物品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嗣癸○○於附表編號十之時間竊得物品後,正欲離開該專櫃時,為專櫃人員子○○當場察覺,經報警查獲。
二、案經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訊據被告癸○○對於右揭事實坦承不諱,核與附表編號一至十所示之被害人於警詢時指述之情節相符,並有贓物認領保管收據十份及照片一張附於偵查卷可稽,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之普通竊盜罪。被告先後多次竊盜犯行,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為連續犯,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加重其刑。查被告於八十八年八月間即經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中榮民總醫院診斷為罹患情感性精神病、躁鬱病、憂鬱型,病情符合全民健保傷病診斷第六類(ICD:296),病情呈慢性化,宜長期門診追蹤治療;九十年三月間復經該院診斷為躁鬱症,雙相情感障礙症,情感性精神病等情,有該院診斷證明書二份附於偵查卷及本院卷可憑。經本院函請該院鑑定被告於案發時之精神狀況,該院認:被告有躁鬱症病史,其後因情緒不穩,曾出現多次用刀子割傷自己、用頭撞牆等行為,斷斷續續在明功堂及該院精神科門診接受治療;被告在案發前幾天參加廟會之宗教活動時,曾出現神明附身及嚴重之混亂行為,經由家人協助就醫,案發當天情緒仍不穩定,現實判斷與衝動控制能力較差,屬於精神耗弱之狀態;惟被告犯案當天,在接獲同學邀約電話後,仍然可以自行騎機車前往中友百貨,與同學見面一起用下午茶,之後自行留在中友百貨逛街,被告對外界之知覺感受與判斷能力,並未完全喪失,其精神狀態並未達到心神喪失之程度等語,有該院九十三年八月二日中榮醫企字第九三000四二0四號函暨所附之精神鑑定報告書一份附於本院卷可憑。本院參酌被告前於八十八年間即經診斷為有精神方面之疾病,迄未痊癒,綜合上情,認該報告之結論應可採信,認被告於案發時對於外界事務之知覺理會及判斷作用已有減損,較普通人之平均程度顯然為低,雖未達心神喪失之程度,惟應已達於精神耗弱之程度,爰依刑法第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減輕其刑,並先加重其刑後,再減輕之。爰審酌被告連續竊取他人財物,犯罪動機、目的,所竊取之財物均已返還予被害人,所生之危害不大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二條、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二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己○○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一庭
法官黃渙文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刑法第三百二十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時間│地點│被害人│所得財物│├──┼──────┼──────┼───┼──────┤│一│十七時許│中友百貨公司│辛○○│背心一件││││C棟二樓│││││││││││││││├──┼──────┼──────┼───┼──────┤│二│二十時許│中友百貨公司│戊○○│女用內褲一件││││A棟五樓│││││││││││││││├──┼──────┼──────┼───┼──────┤│三│二十時三十分│中友百貨公司│乙○○│牛排叉二支│││時│B棟地下一樓││奶油刀二支││││││咖啡匙四支││││││西叉匙四支│├──┼──────┼──────┼───┼──────┤│四│二十一時許│中友百貨公司│丁○○│精華液一盒││││B棟地下二樓││緊膚霜一盒││││││精油皂一盒│││││││├──┼──────┼──────┼───┼──────┤│五│二十一時許│中友百貨公司│庚○○│精華液一瓶││││B棟一樓│││││││││││││││├──┼──────┼──────┼───┼──────┤│六│二十一時許│中友百貨公司│壬○○│女用內褲一件││││A棟五樓│││││││││││││││├──┼──────┼──────┼───┼──────┤│七│二十一時許│中友百貨公司│丙○○│洗髮精一盒││││B棟地下二樓││擦手霜一盒││││││白面霜一盒││││││眼唇霜一盒│├──┼──────┼──────┼───┼──────┤│八│二十一時許│中友百貨公司│甲○○│藍色背心一件││││B棟五樓││桃紅色外套一││││││件│││││││├──┼──────┼──────┼───┼──────┤│九│二十一時許│中友百貨公司│丑○○│上衣一件││││A棟四樓│││││││││││││││├──┼──────┼──────┼───┼──────┤│十│二十一時三十│中友百貨公司│子○○│床組壹組│││分許│A棟地下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