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168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1682號聲請人 蔡盧幸 (即 蔡岩川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07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10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羅立德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
書記官林奕瑋┌───────────────────────────────────────────────┐│附表:103年度除字第168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0001│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普通股│1│352│├──┼───────────────┼──────────────┼────┼───┼────┤│0002│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普通股│1│141│├──┼───────────────┼──────────────┼────┼───┼────┤│0003│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085-NX-0000000-0│普通股│1│146│├──┼───────────────┼──────────────┼────┼───┼────┤│0004│中華開發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000-0││1│200│├──┼───────────────┼──────────────┼────┼───┼────┤│0005│中華開發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1-NX-0000000-0││1│24│├──┼───────────────┼──────────────┼────┼───┼────┤│0006│中華開發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2-NX-0000000-0││1│26│├──┼───────────────┼──────────────┼────┼───┼────┤│0007│中華開發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3-NX-0000000-0││1│127│├──┼───────────────┼──────────────┼────┼───┼────┤│0008│中華開發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