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116號刑事調解筆錄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附民移調字第1116號刑事調解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調解筆錄
聲請人AE111-080(A女)
代理人郭○毅
相對人 張立煒
上當事人間113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116號就本院113年度侵訴字第46號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刑事刑事2F聯合報到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人員:審判長法官林龍輝
法官吳軍良法官郭于嘉書記官魏瑜瑩通譯張筑菁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代理人郭○毅相對人張立煒
三、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150萬元,給付方式如下:
1.相對人應於民國113年7月31日前給付聲請人100萬元。
2.餘款50萬元,相對人應自113年8月30日起按月於每月30日以前給付聲請人10萬元(共5期),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
3.上開款項均匯入聲請人所指定之玉山銀行(桃園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
郭○毅)。
4.如有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願意原諒相對人113年度侵訴字第46號妨害性自主罪案件對於聲請人之行為。
(三)、聲請人其餘民事請求權均拋棄。
四、以上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
聲請人代理人郭○毅
相對人張立煒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
書記官魏瑜瑩
審判長法官林龍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魏瑜瑩中華民國1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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