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10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1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109號原告 鄧銀珠 訴訟代理人 詹芳絮 被告 林莉馨 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邱鼎文
法官林明誼法官張琇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15日
書記官吳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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