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8年司票字第101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15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票字第1019號聲請人皇家世紀廣告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世煌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郭文平 、 郭君瑤 (原名: 郭姿吟 )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費新台幣1,000元。
二、本票原本。中華民國108年10月15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鐘雅欣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