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7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8年聲字第7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聲字第746號聲請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黃俊雄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案件(108年度執聲付字第13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黃俊雄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俊雄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分別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9月、3月確定,現在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執行中。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矯正署於民國108年10月25日以法授矯字第10801823
110號函核准假釋,爰依刑法第9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
481條之規定,聲請受刑人於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
二、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10月31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葉峻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淑怡中華民國1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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