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268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0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26881號聲請人即債權人中捷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余正全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EAT國際館管理委員會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
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1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司促字第268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0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促字第26881號聲請人即債權人中捷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余正全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EAT國際館管理委員會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
5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11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