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訴字第323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4年上訴字第323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0月11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上訴字第3238號上訴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選任辯護人吳啟孝律師選任辯護人范惇律師選任辯護人 陳家淳 律師被告乙○○選任辯護人 金玉瑩 律師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李清泉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1708號,中華民國94年8月1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0月11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官陳貽男
法官孫惠琳法官高明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垂福中華民國9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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