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288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1288號

原告恩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瑞國

訴訟代理人 潘維成 律師

複代理人 詹傑麟 律師

被告詳如附表

上列當事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吳佩玲

附表、被告資料(如附件)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

書記官龍明珠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