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136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促字第13660號聲請人即債權人 洪秀珉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日盛證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債務人完整之公司名稱,並提出該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中華民國100年6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136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促字第13660號聲請人即債權人 洪秀珉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日盛證券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釋明債務人完整之公司名稱,並提出該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中華民國100年6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明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