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12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1279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嘉洹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陳志忠上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4月29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余仕明
法官林怡君法官陳義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
書記官莊何江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12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1279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嘉洹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陳志忠上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4月29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余仕明
法官林怡君法官陳義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
書記官莊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