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4年度聲字第653號刑事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653號

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陳泰瑜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4年度執字第247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理 由

一、本案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詐欺等案件,先後經本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另被告所犯數罪有二裁判以上時,其所犯各罪是否合於數罪併罰規定,應以各裁判中最初判決確定者為基準,凡在該裁判確定前所犯之各罪,均應依刑法第50條、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案件之實體裁判確定後,即生實質之確定力,除因增加經另案判決確定合於數罪併罰之其他犯罪,或原定應執行刑之數罪中有部分犯罪,因非常上訴、再審程序而經撤銷改判,或有赦免、減刑等情形,致原裁判定刑之基礎已經變動,或其他客觀上有責罰顯不相當之特殊情形,為維護極重要之公共利益,而有另定應執行刑之必要者外,法院應受原確定裁定實質確定力之拘束(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刑事裁定參照)。

三、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刑;又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對應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法第53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復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1年度台非字第32號裁定要旨參照)。

四、查本案受刑人甲○○因詐欺等案件,經本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分別以附表所示判決各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業經確定在案,有該案判決書、裁定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稽。惟檢察官既聲請就附表各罪定其應執行刑,審酌受刑人於附表編號1至22等罪判決確定後,有因增加經附表編號23、24所示另案判決確定合於數罪併罰之其他犯罪,致原裁判定刑之基礎已經變動,而有另定應執行刑之必要,則之前各罪曾定應執行刑即當然失效,符合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所謂「一事不再理原則」之例外情形,本院自可不受上開原確定裁判實質確定力之拘束,而就附表所示各罪更定其應執行刑。是本院定應執行刑,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所示各罪之總和;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附表編號1至22所定之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及附表編號23、24所示之有期徒刑2年10月、2年之總和。茲聲請人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聲請就附表所示各罪定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應予准許。本院考量受刑人所犯各罪罪責、刑罰目的、各罪關係、侵害法益及罪數、行為人人格及犯罪傾向等情狀,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至沒收部分,不在定應執行刑範圍之內,仍應依原確定判決宣告執行之,附予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余珈瑢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

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黃妍爾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2年4月

有期徒刑9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15日

112年3月8日至112年3月14日

112年3月2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12年度少連偵字第114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偵字第53421、52115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彰化地院

桃園地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723號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734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決日期

112年10月4日

113年10月24日

113年12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彰化地院

桃園地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723號

113年度審金訴字第734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2年12月15日

113年11月27日

114年1月16日

備    註

彰化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91號

桃園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7698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①臺灣高院114年度聲字第883號

②編號1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0日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0日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決日期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備    註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①臺灣高院114年度聲字第883號

②編號1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9日至112年3月28日

112年3月9日至112年3月28日

112年3月9日至112年3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決日期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備    註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①臺灣高院114年度聲字第883號

②編號1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9日至112年3月28日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8日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決日期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備    註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①臺灣高院114年度聲字第883號

②編號1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8日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8日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決日期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備    註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①臺灣高院114年度聲字第883號

②編號1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8日

112年3月7日至112年3月28日

112年3月17日至112年3月2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決日期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備    註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①臺灣高院114年度聲字第883號

②編號1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17日至112年3月25日

112年3月14日至112年3月28日

112年3月14日至112年3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決日期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114年1月16日

備    註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①臺灣高院114年度聲字第883號

②編號1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2年7月

有期徒刑2年10月

有期徒刑2年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20日至112年3月27日

112年3月15日至112年3月22日

112年3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士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377、9026、9852、12885、19796號

雲林地檢113年度偵字第4230、4231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2337、3364、4427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雲林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訴字第221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68號

判決日期

113年12月12日

113年12月26日

114年2月2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院

雲林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9號

113年度訴字第221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68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4年1月16日

114年2月4日

114年6月9日

備    註

士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917號

雲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1174號

嘉義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479號

①臺灣高院114年度聲字第883號

②編號1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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