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231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23187號債權人繡覺有限公司債務人班納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狀未記載債權人公司及債務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中華民國106年8月21日
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司促字第231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促字第23187號債權人繡覺有限公司債務人班納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狀未記載債權人公司及債務人公司之法定代理人。中華民國106年8月21日
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