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262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1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26206號債權人 呂秉澔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榮騰網路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出塗改處經蓋章之聲請狀(聲請狀日期塗改處應蓋章)。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
民事庭法官張金柱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9年10月14日
書記官張美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