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上訴字第205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2051號上訴人 江建龍 即被告選任辯護人 詹漢山 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李文雄
法官蔡王金全法官黃小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元威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上訴字第205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2051號上訴人 江建龍 即被告選任辯護人 詹漢山 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李文雄
法官蔡王金全法官黃小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元威中華民國10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