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111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簡字第111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7年度簡字第1116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潘福姿選任辯護人李耿誠律師
許博傑律師 傅敏臻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年度偵字第12288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合議庭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原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8
4號),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潘福姿幫助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法律修正後之新舊法比較適用:⒈①被告行為後,民國94年2月2日公布修正之刑法部分條
文,業於95年7月1日施行。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本身尚無比較新舊法之問題,應一律適用裁判時即修正後刑法第2條規定以決定適用之刑罰法律,合先敘明。②而有關新舊法之比較,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連續犯、牽連犯加重等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如身分加減)與加減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最高法院95年度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
⒉商業會計法第71條規定於被告行為後之95年5月24日修正
公布施行,比較修正前、後規定,其構成要件並無更動,但原規定之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修正後提高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是比較修正前、後之法條規定,以修正前之規定對於被告等人較為有利,故此部分依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應依被告行為時即修正前之規定論處。
⒊就刑法修正部分,應依上開規定比較適用,茲詳述如下:
①關於刑法第30條幫助犯之規定,僅為文字修正。本件被告
無論依新舊法均符合幫助犯減輕其刑之規定,新法規定並未對被告較有利,應逕依修正前之刑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②修正後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五、罰金:新臺幣1千
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是依修正後刑法所定之罰金法定刑為新臺幣1千元以上。然依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五、罰金:一元以上」,且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規定提高10倍,故依修正前之刑法第33條第
5款規定,罰金之法定刑為新臺幣30元以上。從而,比較修正前、後之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以修正前之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較有利於被告。
③修正後刑法第55條已刪除牽連犯之規定,依舊法得成立牽
連犯之各該行為,於新法施行後因刪除牽連犯之規定,應予分論併罰,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比較新、舊法結果,修正後之規定並未較有利於被告,是依刑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應適用行為時之法律,即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55條牽連犯之規定。
④修正後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而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係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1元以上3元以下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且依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前段規定,就其原定數額提高為100倍折算1日。則刑法第41條第1項修正前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應以銀元100、200、300元折算1日,經折算為新臺幣後,應以新臺幣300、600、900元折算為1日。經比較修正前後之易科罰金折算標準,即以修正前之規定較有利於被告。
(二)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6792號、94年度台非字第98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按幫助他人犯罪者,為從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從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修正前刑法第30條定有明文;次按刑法上之幫助犯,係對於犯罪與正犯有共同之認識,而以幫助之意思,對於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施犯罪之行為者而言(最高法院75年度台上字第1509號、88年度台上字第1270號判決意旨參照);再按幫助犯僅係對於犯罪構成要件以外行為為加工,並無共同犯罪之意思,不適用責任共同原則,亦有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6946號判決要旨可參,是如未參與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且係出於幫助之意思提供助力,即屬幫助犯,而非共同正犯。查被告潘福姿係記帳業者,其將 阿曼尼 公司、答 康萊 公司之空白統一發票提供予他人使用之行為,固顯有幫助他人實行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不確定故意,然並非實行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逃漏稅捐罪之犯罪構成要件行為,亦無證據證明被告與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逃漏稅捐之行為人間,有何共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逃漏稅捐之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是被告應僅係出於幫助之意思而為,尚未達到共犯之參與程度,其所為應係幫助犯而非正犯行為。是核被告潘福姿所為,係犯修正前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幫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
(三)次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第3937號、第4686號判決意旨參照)。故集合犯之判斷,客觀上應斟酌法律規範之意涵、實現該犯罪之必要手段、該犯罪反覆實行之常態及社會通念等;主觀上則視其反覆實行之行為是否出於行為人之單一犯意,並秉持刑罰公平原則判斷之。查被告潘福姿先後多次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提供空白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行,係於密集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提供空白發票、幫助逃漏稅捐之舉措,仍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均僅論以一罪。
又被告所犯上開幫助逃漏稅與幫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2罪間,有方法目的之牽連關係,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斷。而被告未實際參與上開犯行,所犯情節較正犯輕微,爰依修正前刑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四)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為記帳業者,明知無交易事實,竟以提供空白發票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影響稅捐稽徵之公平性,更紊亂稅捐機關核算、查核及徵收稅款之正確性,亦影響國家稅收,顯然對社會經濟活動造成危害,且犯罪金額甚鉅,行為實屬不該;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兼衡其自承大學畢業之智識程度、目前無業之家庭經濟狀況(訴字卷第48頁),並考量其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有罪判決之素行,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附卷可參,暨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方式等一切具體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末按,被告之犯罪時間係在96年4月24日以前,所犯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之減刑條件,應依該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減其宣告刑2分之1,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末按沒收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2項定有明文。查被告於本院審理時供承:我坦承有提供空白發票給他人逃漏稅,但我並未取得任何報酬等語(訴字卷第48至49頁),且綜觀全部卷證資料,復無相關證據足資證明被告確實曾收取提供空白發票之對價,是認被告並無犯罪所得,而無宣告沒收其犯罪所得之餘地,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
2條第1項前段、第11條前段,修正前刑法第30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廢止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簡易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中華民國107年6月11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林岳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得勝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修正前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犯罪者,為從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從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捐稽徵法第43條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33條規定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6年度偵字第12288號被告潘福姿女51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南市○區○○○路000巷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潘福姿係記帳業者,並受委託處理 黃薏蓁 (所涉違反稅捐稽徵法罪嫌部分,另案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審理中)擔任負責人之友苙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友苙公司)、答康萊企業有限公司(下稱答康萊公司), 廖容進 (通緝中)擔任負責人之阿曼尼名店有限公司(下稱阿曼尼公司)之代理記帳及稅務業務。詎潘福姿竟基於幫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為下列行為:
(一)於94年間至95年間,在不詳地點,廖容進將其領得之阿曼尼公司之部分空白統一發票交付予潘福姿,再由潘福姿交與某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人士使用,嗣該不詳人士與 曾錫東薛正欽 (2人所涉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業另案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等人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於94年10月起至95年12月間止,在未有實際銷貨情況下,分別虛偽開立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共計92紙,銷售金額合計新台幣(下同)1,897萬6,820元,供附表一所示台灣旅狐有限公司(下稱旅狐公司)、立元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立元公司)、坦峰有限公司金嘉美有限公司喬鎧興業有限公司金昆明 有限公司、菘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菘柏公司)、 杜氏 名品百貨行、快樂資訊實業社等9家營業人充作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由該等營業人持上開不實統一發票92紙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之方法,幫助旅狐公司等9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合計94萬8,847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
(二)於95年間至96年間,在不詳地點,黃薏蓁將其領得之答康萊公司之部分空白統一發票交付予潘福姿,再由潘福姿交與薛正欽, 嗣薛正欽 、曾錫東(2人所涉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業另案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等人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於95年12月起至96年4月間止,在未有實際銷貨情況下,分別虛偽開立如附表二所示之不實統一發票共計57紙,銷售金額合計1,837萬9,847元,供附表二所示深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深福公司)、鳳純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 鳳純公 司)、弼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弼盈公司)、冠棋有限公司、立元公司、和慶國際有限公司龍威服裝有限公司(下稱龍威公司)、貞鑫實業有限公司昇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印花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新力印花公司)、鼎而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鼎而盛公司)、普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普威公司)、菘柏公司、川崎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川崎公司)、茂發行、社團法人台中 縣殘 障福利協進會附設成衣工場、傑凡尼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傑尼凡公司)等17家營業人充作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由該等營業人持上開不實統一發票57紙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之方法,幫助深福公司等17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合計91萬8,993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
二、案經本署檢察官自動檢舉分案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清單│待證事實│├──┼──────────┼────────────┤│一│被告潘福姿於偵查中之│證明被告潘福姿交付阿曼尼│││供述│公司、答康萊公司之空白傳││││票予他人使用,幫助曾錫東││││等人不實填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發票,幫助 金嘉美公 ││││司、金昆明公司、快樂實業││││社等營業人逃漏稅捐之事實││││。│├──┼──────────┼────────────┤│二│證人黃薏蓁於偵查中之│證明被告潘福姿有取得證人│││證述│黃薏蓁交付之答康萊公司空││││白發票再轉交予他人使用之││││事實。│├──┼──────────┼────────────┤│三│證人薛正欽於偵查中之│證明被告潘福姿幫助金昆明│││證述│公司、金嘉美公司等營業人││││逃漏稅捐之事實。│├──┼──────────┼────────────┤│四│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涉案│證明阿曼尼公司、答康萊公│││人案情分析表、案情分│司有分別開立如附表一、二│││析報告、臺灣士林地方│所示之不實發票,幫助如附│││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0│表一所示旅狐公司等9家營│││年度偵字第14743號起│業人、附表二所示之深福公│││訴書│司等17家營業人逃漏稅捐之││││事實。│├──┼──────────┼────────────┤│五│阿曼尼公司之專案申請│證明阿曼尼公司有開立如附│││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表一之不實發票,幫助旅狐│││及清單各1份│公司等9家營業人逃漏稅捐││││之事實。│├──┼──────────┼────────────┤│六│答康萊公司之營業稅稅│證明答康萊公司有開立如附│││籍資料、專案申請調檔│表二之不實發票,幫助深福│││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公司等17家營業人逃漏稅捐│││單各1份│之事實。│├──┼──────────┼────────────┤│七│答康萊公司之營業稅稅│證明答康萊公司營業項目與│││籍資料│附表二之深福公司、鳳純公││││司、弼盈公司、立元公司、││││龍威公司、新力印花公司、││││鼎而盛公司、普威公司、菘││││柏公司、川崎公司、傑尼凡││││公司、茂發行之營業項目迥││││異之事實。│├──┼──────────┼────────────┤│八│深福股份有限公司、鳳│證明深福公司、鳳純公司、│││純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弼盈公司、立元公司、龍威│││弼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新力印花公司、鼎而│││、立元實業有限公司、│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普威│││龍威服裝有限公司、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菘柏實│││力印花實業有限公司、│業股份有限公司川崎實業有│││鼎而盛實業股份有限公│限公司、傑尼凡國際有限公│││司、普威實業股份有限│司、茂發行之營業項目與答│││公司、菘柏實業股份有│康萊公司營業項目迥異之事│││限公司、川崎實業有限│實。│││公司、傑尼凡國際有限││││公司之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茂發行之││││商業登記公示資料查詢││││各1紙││└──┴──────────┴────────────┘
二、被告行為後,商業會計法於95年5月24日修正公布,於同年月00日生效施行,該法第71條各款所列之罪之罰金刑由修正前之「新臺幣15萬元以下」提高為修正後之「新臺幣60萬元以下」,經比較結果,以修正前之刑度較輕有利於被告2人,自應適用修正前即被告行為時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處斷。又刑法亦於94年2月2日修正公佈,並於95年7月1日施行。又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現行刑法第2條第1項訂有明文。此條規定乃與刑法第1條罪刑法定主義契合,而貫徹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是刑法第2條本身雖經修正,但刑法第2條既屬適用法律之準據法,本身尚無比較新舊法之問題,應一律適用裁判時之現行刑法第2條規定以決定適用之刑罰法律,合先敘明。又以本次刑法修正之比較新舊法,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未遂犯、想像競合犯、牽連犯、連續犯、結合犯,以及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如身份加減)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有最高法院95年5月23日95年度第8次刑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查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業經修正刪除,是於新法修正施行後,被告之數犯罪行為,即須分論併罰。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依新法第2條第1項規定,比較新、舊法結果,仍應適用較有利於被告之行為時法律即舊法論以連續犯;又被告行為後,刑法第55條後段之牽連犯規定亦經修正刪除,是於新法修正施行後,被告所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幫助逃漏稅捐犯行,即須分論併罰。比較新舊法之規定,修正後之規定對於被告較為不利,自應適用行為時且較有利於被告之法律,即刑法第55條後段之規定,從較重之一罪予以論處。從而,本件應適用修正前刑法、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論處。另按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載不實會計憑證罪,原即含有業務上登載不實之本質,與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登載於業務上文書罪,皆規範處罰同一之登載不實行為,應屬法規競合,且前者為後者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論處,不再論以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另按統一發票乃得為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所根據之憑證,係原始憑證,屬商業會計法第15條第1款所定之會計憑證。查被告係記帳業者,其將阿曼尼公司、答康萊公司之空白統一發票提供予他人使用,顯有幫助他人實行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不確定故意,為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自屬幫助犯。核被告潘福姿係犯修正前刑法第30條第1項、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幫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嫌。又被告基於概括犯意反覆多次涉犯上開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嫌,請皆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規定,論以連續犯。又被告所犯幫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幫助逃漏稅捐2罪嫌間,均有方法、目的之牽連關係,均請依修法前刑法第55後段牽連犯之規定,從一重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處斷。被告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為幫助犯,請依刑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7年2月27日
檢察官施胤弘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7年3月6日
書記官陳湛繹所犯法條修正前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犯罪者,為從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從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捐稽徵法第43條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33條規定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附表一:
┌──┬────────┬────┬──┬─────┬─────┬────┐│編號│營業人名稱│時間│張數│發票字軌│銷售淨額│稅額│├──┼────────┼────┼──┼─────┼─────┼────┤│1│台灣旅狐有限公司│94年12月│1│JU00000000│321,300│16,005│├──┼────────┼────┼──┼─────┼─────┼────┤│2│台灣旅狐有限公司│94年12月│1│JU00000000│393,900│19,695│├──┼────────┼────┼──┼─────┼─────┼────┤│3│台灣旅狐有限公司│94年12月│1│JU00000000│473,860│23,693│├──┼────────┼────┼──┼─────┼─────┼────┤│4│台灣旅狐有限公司│94年12月│1│JU00000000│289,868│14,493│├──┼────────┼────┼──┼─────┼─────┼────┤│5│台灣旅狐有限公司│94年12月│1│JU00000000│367,983│18,399│├──┼────────┼────┼──┼─────┼─────┼────┤│6│台灣旅狐有限公司│94年12月│1│JU00000000│268,950│13,448│├──┼────────┼────┼──┼─────┼─────┼────┤│7│台灣旅狐有限公司│94年12月│1│JU00000000│297,990│14,900│├──┼────────┼────┼──┼─────┼─────┼────┤│8│台灣旅狐有限公司│94年12月│1│JU00000000│383,960│19,198│├──┼────────┼────┼──┼─────┼─────┼────┤│9│台灣旅狐有限公司│94年12月│1│JU00000000│432,280│21,614│├──┴────────┴────┼──┴─────┼─────┼────┤│ 小計 │9張│3,230,091│161,505│├──┬────────┬────┼──┬─────┼─────┼────┤│10│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357,502│17,875│├──┼────────┼────┼──┼─────┼─────┼────┤│11│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22,656│1,133│├──┼────────┼────┼──┼─────┼─────┼────┤│12│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621,521│31,076│├──┼────────┼────┼──┼─────┼─────┼────┤│13│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81,089│4,054│├──┼────────┼────┼──┼─────┼─────┼────┤│14│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398,067│19,903│├──┼────────┼────┼──┼─────┼─────┼────┤│15│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90,184│4,509│├──┼────────┼────┼──┼─────┼─────┼────┤│16│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993,662│49,683│├──┴────────┴────┼──┴─────┼─────┼────┤│小計│7張│2,564,681│128,233│├──┬────────┬────┼──┬─────┼─────┼────┤│17│坦峰有限公司│95年10月│1│PU00000000│460,000│23,000│├──┼────────┼────┼──┼─────┼─────┼────┤│18│坦峰有限公司│95年10月│1│PU00000000│457,647│22,882│├──┴────────┴────┼──┴─────┼─────┼────┤│小計│2張│917,647│45,882│├──┬────────┬────┼──┬─────┼─────┼────┤│19│金嘉美有限公司│95年4月│1│LU00000000│300,000│15,000│├──┼────────┼────┼──┼─────┼─────┼────┤│20│金嘉美有限公司│95年4月│1│LU00000000│239,800│11,990│├──┼────────┼────┼──┼─────┼─────┼────┤│21│金嘉美有限公司│95年4月│1│LU00000000│446,500│22,325│├──┴────────┴────┼──┴─────┼─────┼────┤│小計│3張│986,300│49,315│├──┬────────┬────┼──┬─────┼─────┼────┤│22│喬鎧興業有限公司│95年10月│1│PU00000000│436,000│21,800│├──┼────────┼────┼──┼─────┼─────┼────┤│23│喬鎧興業有限公司│95年10月│1│PU00000000│15,300│765│├──┴────────┴────┼──┴─────┼─────┼────┤│小計│2張│451,300│22,565│├──┬────────┬────┼──┬─────┼─────┼────┤│24│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2月│1│KU00000000│394,000│19,700│├──┼────────┼────┼──┼─────┼─────┼────┤│25│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2月│1│KU00000000│321,300│16,065│├──┼────────┼────┼──┼─────┼─────┼────┤│26│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2月│1│KU00000000│268,950│13,448│├──┼────────┼────┼──┼─────┼─────┼────┤│27│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2月│1│KU00000000│289,868│14,493│├──┼────────┼────┼──┼─────┼─────┼────┤│28│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2月│1│KU00000000│256,890│12,845│├──┼────────┼────┼──┼─────┼─────┼────┤│29│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2月│1│KU00000000│337,980│16,899│├──┼────────┼────┼──┼─────┼─────┼────┤│30│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2月│1│KU00000000│138,693│6,935│├──┼────────┼────┼──┼─────┼─────┼────┤│31│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4月│1│LU00000000│300,000│15,000│├──┼────────┼────┼──┼─────┼─────┼────┤│32│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4月│1│LU00000000│436,938│21,847│├──┼────────┼────┼──┼─────┼─────┼────┤│33│金昆明有限公司│95年4月│1│LU00000000│450,034│22,502│├──┴────────┴────┼──┴─────┼─────┼────┤│小計│10張│3,194,653│159,734│├──┬────────┬────┼──┬─────┼─────┼────┤│34│菘柏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468,300│23,415│├──┼────────┼────┼──┼─────┼─────┼────┤│35│菘柏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499,290│24,965│├──┼────────┼────┼──┼─────┼─────┼────┤│36│菘柏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523,682│26,184│├──┼────────┼────┼──┼─────┼─────┼────┤│37│菘柏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508,730│25,437│├──┼────────┼────┼──┼─────┼─────┼────┤│38│菘柏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620,960│31,048│├──┼────────┼────┼──┼─────┼─────┼────┤│39│菘柏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443,155│22,158│├──┼────────┼────┼──┼─────┼─────┼────┤│40│菘柏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608,015│30,401│├──┼────────┼────┼──┼─────┼─────┼────┤│41│菘柏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578,706│28,935│├──┼────────┼────┼──┼─────┼─────┼────┤│42│菘柏實業有限公司│95年12月│1│QU00000000│637,630│31,882│├──┴────────┴────┼──┴─────┼─────┼────┤│小計│9張│4,888,468│244,425│├──┬────────┬────┼──┬─────┼─────┼────┤│43│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47,619│2,381│├──┼────────┼────┼──┼─────┼─────┼────┤│44│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57,143│2,857│├──┼────────┼────┼──┼─────┼─────┼────┤│45│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57,143│2,857│├──┼────────┼────┼──┼─────┼─────┼────┤│46│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72,381│3,619│├──┼────────┼────┼──┼─────┼─────┼────┤│47│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76,190│3,810│├──┼────────┼────┼──┼─────┼─────┼────┤│48│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42,857│2,143│├──┼────────┼────┼──┼─────┼─────┼────┤│49│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19,048│952│├──┼────────┼────┼──┼─────┼─────┼────┤│50│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18,095│905│├──┼────────┼────┼──┼─────┼─────┼────┤│51│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57,143│2,857│├──┼────────┼────┼──┼─────┼─────┼────┤│52│杜氏名品百貨行│95年4月│1│LU00000000│28,571│1,429│├──┴────────┴────┼──┴─────┼─────┼────┤│小計│10張│476,190│23,810│├──┬────────┬────┼──┬─────┼─────┼────┤│53│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0月│1│HU00000000│65,620│3,281│├──┼────────┼────┼──┼─────┼─────┼────┤│54│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0月│1│HU00000000│32,000│1,600│├──┼────────┼────┼──┼─────┼─────┼────┤│55│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0月│1│HU00000000│53,800│2,690│├──┼────────┼────┼──┼─────┼─────┼────┤│56│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0月│1│HU00000000│22,810│1,141│├──┼────────┼────┼──┼─────┼─────┼────┤│57│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0月│1│HU00000000│46,514│2,326│├──┼────────┼────┼──┼─────┼─────┼────┤│58│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82,857│4,143│├──┼────────┼────┼──┼─────┼─────┼────┤│59│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52,381│2,619│├──┼────────┼────┼──┼─────┼─────┼────┤│60│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173,714│8,686│├──┼────────┼────┼──┼─────┼─────┼────┤│61│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127,619│6,381│├──┼────────┼────┼──┼─────┼─────┼────┤│62│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14,667│733│├──┼────────┼────┼──┼─────┼─────┼────┤│63│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28,952│1,448│├──┼────────┼────┼──┼─────┼─────┼────┤│64│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7,238│362│├──┼────────┼────┼──┼─────┼─────┼────┤│65│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405,714│20,286│├──┼────────┼────┼──┼─────┼─────┼────┤│66│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9,219│461│├──┼────────┼────┼──┼─────┼─────┼────┤│67│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159,771│7,989│├──┼────────┼────┼──┼─────┼─────┼────┤│68│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952│48│├──┼────────┼────┼──┼─────┼─────┼────┤│69│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38,048│1,902│├──┼────────┼────┼──┼─────┼─────┼────┤│70│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89,714│4,486│├──┼────────┼────┼──┼─────┼─────┼────┤│71│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37,381│1,869│├──┼────────┼────┼──┼─────┼─────┼────┤│72│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9,429│471│├──┼────────┼────┼──┼─────┼─────┼────┤│73│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23,238│1,162│├──┼────────┼────┼──┼─────┼─────┼────┤│74│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28,420│1,421│├──┼────────┼────┼──┼─────┼─────┼────┤│75│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18,857│943│├──┼────────┼────┼──┼─────┼─────┼────┤│76│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95,238│4,762│├──┼────────┼────┼──┼─────┼─────┼────┤│77│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57,143│2,857│├──┼────────┼────┼──┼─────┼─────┼────┤│78│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61,905│3,095│├──┼────────┼────┼──┼─────┼─────┼────┤│79│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37,810│1,891│├──┼────────┼────┼──┼─────┼─────┼────┤│80│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18,952│948│├──┼────────┼────┼──┼─────┼─────┼────┤│81│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66,667│3,333│├──┼────────┼────┼──┼─────┼─────┼────┤│82│快樂資訊實業社│94年12月│1│JU00000000│66,571│3,329│├──┼────────┼────┼──┼─────┼─────┼────┤│83│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66,667│3,333│├──┼────────┼────┼──┼─────┼─────┼────┤│84│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66,667│3,333│├──┼────────┼────┼──┼─────┼─────┼────┤│85│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9,523│476│├──┼────────┼────┼──┼─────┼─────┼────┤│86│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19,810│991│├──┼────────┼────┼──┼─────┼─────┼────┤│87│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66,667│3.333│├──┼────────┼────┼──┼─────┼─────┼────┤│88│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7,619│381│├──┼────────┼────┼──┼─────┼─────┼────┤│89│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50,477│2,524│├──┼────────┼────┼──┼─────┼─────┼────┤│90│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12,953│648│├──┼────────┼────┼──┼─────┼─────┼────┤│91│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5,334│267│├──┼────────┼────┼──┼─────┼─────┼────┤│92│快樂資訊實業社│95年2月│1│KU00000000│28,572│1,429│├──┴────────┴────┼──┴─────┼─────┼────┤│小計│40張│2,267,490│113,378│├────────────────┼────────┼─────┼────┤│總計│92張│18,976,820│948,847│└────────────────┴────────┴─────┴────┘附表二:
┌──┬────────┬────┬──┬─────┬─────┬────┐│編號│營業人名稱│時間│張數│發票字軌│銷售淨額│稅額│├──┼────────┼────┼──┼─────┼─────┼────┤│1│深福股份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100,553│5,028│├──┴────────┴────┼──┴─────┼─────┼────┤│小計│1張│100,553│5,028│├──┬────────┬────┼──┬─────┼─────┼────┤│2│鳳純國際貿易有限│96年2月│1│RU00000000│37,470│1,874│││公司││││││├──┴────────┴────┼──┴─────┼─────┼────┤│小計│1張│37,470│1,874│├──┬────────┬────┼──┬─────┼─────┼────┤│3│弼盈實業股份有限│96年2月│1│RU00000000│430,500│21,525│││公司││││││├──┼────────┼────┼──┼─────┼─────┼────┤│4│弼盈實業股份有限│96年2月│1│RU00000000│429,639│21,482│││公司││││││├──┼────────┼────┼──┼─────┼─────┼────┤│5│弼盈實業股份有限│96年2月│1│RU00000000│534,000│26,700│││公司││││││├──┼────────┼────┼──┼─────┼─────┼────┤│6│弼盈實業股份有限│96年2月│1│RU00000000│553,466│26,673│││公司││││││├──┴────────┴────┼──┴─────┼─────┼────┤│小計│4張│1,927,605│96,380│├──┬────────┬────┼──┬─────┼─────┼────┤│7│冠棋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570,497│28,525│├──┼────────┼────┼──┼─────┼─────┼────┤│8│冠棋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583,874│29,194│├──┼────────┼────┼──┼─────┼─────┼────┤│9│冠棋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810,348│40,517│├──┼────────┼────┼──┼─────┼─────┼────┤│10│冠棋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9,322│466│├──┼────────┼────┼──┼─────┼─────┼────┤│11│冠棋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5,447│272│├──┼────────┼────┼──┼─────┼─────┼────┤│12│冠棋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1,480,719│74,036│├──┼────────┼────┼──┼─────┼─────┼────┤│13│冠棋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7,717│386│├──┴────────┴────┼──┴─────┼─────┼────┤│小計│7張│3,467,924│173,396│├──┬────────┬────┼──┬─────┼─────┼────┤│14│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87,414│4,371│├──┼────────┼────┼──┼─────┼─────┼────┤│15│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321,793│16,090│├──┼────────┼────┼──┼─────┼─────┼────┤│16│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463,326│23,166│├──┼────────┼────┼──┼─────┼─────┼────┤│17│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21,069│1,053│├──┼────────┼────┼──┼─────┼─────┼────┤│18│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87,235│4,362│├──┼────────┼────┼──┼─────┼─────┼────┤│19│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126,555│6,328│├──┼────────┼────┼──┼─────┼─────┼────┤│20│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34,144│1,707│├──┼────────┼────┼──┼─────┼─────┼────┤│21│立元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100,409│5,020│├──┴────────┴────┼──┴─────┼─────┼────┤│小計│8張│1,241,945│62,097│├──┬────────┬────┼──┬─────┼─────┼────┤│22│和慶國際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530,995│26,550│├──┼────────┼────┼──┼─────┼─────┼────┤│23│和慶國際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133,336│6,667│├──┴────────┴────┼──┴─────┼─────┼────┤│小計│2張│664,331│33,217│├──┬────────┬────┼──┬─────┼─────┼────┤│24│龍威服裝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495,000│24,750│├──┼────────┼────┼──┼─────┼─────┼────┤│25│龍威服裝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382,500│19,125│├──┼────────┼────┼──┼─────┼─────┼────┤│26│龍威服裝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420,750│21,038│├──┼────────┼────┼──┼─────┼─────┼────┤│27│龍威服裝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350,000│17,500│├──┼────────┼────┼──┼─────┼─────┼────┤│28│龍威服裝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432,000│21,600│├──┼────────┼────┼──┼─────┼─────┼────┤│29│龍威服裝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494,000│24,700│├──┴────────┴────┼──┴─────┼─────┼────┤│小計│6張│2,574,250│128,713│├──┬────────┬────┼──┬─────┼─────┼────┤│30│貞鑫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100,252│5,013│├──┼────────┼────┼──┼─────┼─────┼────┤│31│貞鑫實業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20,064│1,003│├──┴────────┴────┼──┴─────┼─────┼────┤│小計│2張│120,316│6,016│├──┬────────┬────┼──┬─────┼─────┼────┤│32│昇瑾實業股份有限│95年8月│1│NU00000000│196,000│9,800│││公司││││││├──┼────────┼────┼──┼─────┼─────┼────┤│33│昇瑾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100,000│5,000│││公司││││││├──┼────────┼────┼──┼─────┼─────┼────┤│34│昇瑾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200,000│10,000│││公司││││││├──┼────────┼────┼──┼─────┼─────┼────┤│35│昇瑾實業股份有限│96年2月│1│RU00000000│300,000│15,000│││公司││││││├──┴────────┴────┼──┴─────┼─────┼────┤│小計│4張│796,000│39,800│├──┬────────┬────┼──┬─────┼─────┼────┤│36│新力印花實業有限│96年4月│1│SU00000000│31,800│1,590│││公司││││││├──┴────────┴────┼──┴─────┼─────┼────┤│小計│1張│31,800│1,590│├──┬────────┬────┼──┬─────┼─────┼────┤│37│鼎而盛實業股份有│96年2月│1│RU00000000│166,801│8,340│││限公司││││││├──┴────────┴────┼──┴─────┼─────┼────┤│小計│1張│166,801│8,340│├──┬────────┬────┼──┬─────┼─────┼────┤│38│普威實業股份有限│96年4月│1│SU00000000│108,942│5,447│││公司││││││├──┴────────┴────┼──┴─────┼─────┼────┤│小計│1張│108,942│5,447│├──┬────────┬────┼──┬─────┼─────┼────┤│39│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432,000│21,600│││公司││││││├──┼────────┼────┼──┼─────┼─────┼────┤│40│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523,000│26,150│││公司││││││├──┼────────┼────┼──┼─────┼─────┼────┤│41│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398,080│19,904│││公司││││││├──┼────────┼────┼──┼─────┼─────┼────┤│42│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479,828│23,991│││公司││││││├──┼────────┼────┼──┼─────┼─────┼────┤│43│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378,900│18,945│││公司││││││├──┼────────┼────┼──┼─────┼─────┼────┤│44│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624,700│31,235│││公司││││││├──┼────────┼────┼──┼─────┼─────┼────┤│45│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456,270│22,814│││公司││││││├──┼────────┼────┼──┼─────┼─────┼────┤│46│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430,075│21,504│││公司││││││├──┼────────┼────┼──┼─────┼─────┼────┤│47│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647,000│32,350│││公司││││││├──┼────────┼────┼──┼─────┼─────┼────┤│48│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289,088│14,454│││公司││││││├──┼────────┼────┼──┼─────┼─────┼────┤│49│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537,928│26,896│││公司││││││├──┼────────┼────┼──┼─────┼─────┼────┤│50│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576,830│28,842│││公司││││││├──┼────────┼────┼──┼─────┼─────┼────┤│51│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489,980│24,499│││公司││││││├──┼────────┼────┼──┼─────┼─────┼────┤│52│菘柏實業股份有限│95年12月│1│QU00000000│673,260│33,663│││公司││││││├──┴────────┴────┼──┴─────┼─────┼────┤│小計│14張│6,936,939│346,847│├──┬────────┬────┼──┬─────┼─────┼────┤│53│川崎實業有限公司│96年2月│1│RU00000000│105,984│5,299│├──┼────────┼────┼──┼─────┼─────┼────┤│54│川崎實業有限公司│96年4月│1│SU00000000│33,440│1,672│├──┴────────┴────┼──┴─────┼─────┼────┤│小計│2張│139,424│6,971│├──┬────────┬────┼──┬─────┼─────┼────┤│55│茂發行│96年4月│1│SU00000000│2,200│110│├──┴────────┴────┼──┴─────┼─────┼────┤│小計│7張│2,200│110│├──┬────────┬────┼──┬─────┼─────┼────┤│56│社團法人台中縣殘│96年4月│1│SU00000000│3,763│188│││障福利協進會附設││││││││成衣工場││││││├──┴────────┴────┼──┴─────┼─────┼────┤│小計│1張│3,763│188│├──┬────────┬────┼──┬─────┼─────┼────┤│57│傑凡尼國際有限公│96年4月│1│SU00000000│59,584│2,979│││司││││││├──┴────────┴────┼──┴─────┼─────┼────┤│小計│1張│59,584│2,979│├────────────────┼────────┼─────┼────┤│總計│57張│18,379,847│91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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