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50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50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準強盜


主文甲○○竊盜,因脫免逮捕,而當場施以強暴,處有期徒刑叁年貳月。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