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聲字第20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204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王伯祿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9年度執聲字第168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王伯祿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柒月。
理由
一、本件受刑人王伯祿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11月30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江錫麟
法官周瑞芬法官陳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王朔姿中華民國99年11月30日附表:受刑人王伯祿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97年7月13日│97年12月16日│├───────────┼───────────┼───────────┤│偵查(自訴)機關│台中地檢│台中地檢││年度案號│97年度毒偵字第4361號│98年度毒偵字第191號│├─┬─────────┼───────────┼───────────┤│最│法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後├─────────┼───────────┼───────────┤│事│案號│97年度訴字第4024號│98年度訴字第583號││實├─────────┼───────────┼───────────┤│審│判決日期│98年1月12日│98年3月18日│├─┼─────────┼───────────┼───────────┤│確│法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定├─────────┼───────────┼───────────┤│判│案號│97年度訴字第4024號│98年度訴字第583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年2月16日│98年5月2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台中地檢│台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2993號│98年度執字第7815號│││(台中地檢98年度執更第│(台中地檢98年度執更第│││4922號)│4922號)│└───────────┴───────────┴───────────┘附表:受刑人王伯祿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3│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5年6月│├───────────┼───────────┼───────────┤│犯罪日期│97年7月26日│97年12月16日│├───────────┼───────────┼───────────┤│偵查(自訴)機關│台中地檢│台中地檢││年度案號│97年度毒偵字第4949號│98年度偵字第7號│├─┬─────────┼───────────┼───────────┤│最│法院│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訴緝字第308號│98年度上訴字第2658號││實├─────────┼───────────┼───────────┤│審│判決日期│98年8月28日│99年5月6日│├─┼─────────┼───────────┼───────────┤│確│法院│台中地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8年度訴緝字第308號│99年度台上字第5116號││決├─────────┼───────────┼───────────┤││判決確定日期│98年9月21日│99年8月12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台中地檢│台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12615號│99年度執字第10489號│││(台中地檢98年度執更字││││第49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