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5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上易字第15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04年度上易字第150號上訴人OO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OO訴訟代理人 王峻偉
吳美珠 被上訴人乙OO
丙OO共同訴訟代理人 簡士袲 律師上而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4年7月29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35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
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陳賢慧
法官盧江陽法官張國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詹雅婷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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