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1年上易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11年度上易字第96號上訴人即附帶被上訴人 徐岱君 被上訴人即附帶上訴人 潘廣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蔡孟珊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
書記官徐振玉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1年上易字第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11年度上易字第96號上訴人即附帶被上訴人 徐岱君 被上訴人即附帶上訴人 潘廣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蔡孟珊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
書記官徐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