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附民字第9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1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附民字第99號原告 陳順龍 被告 羅世安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易字第12號竊盜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劉桂金
法官施又傑法官曾淑婷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
書記官陳柏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