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7年度竹北交簡字第154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榮宗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7
年度偵字第144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李榮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
五毫克以上情形,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9行後段應補充
「…並『於同日凌晨1時44分許』測得」,及證據並所犯法
條欄一、應補充「車輛詳細資料報表1份」外,餘均引用檢
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107年度偵字第14
44號)。
二、論罪科刑部分:
(一)論罪:
1、被告李榮宗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吐
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
通工具罪。
2、累犯:被告前於民國105年3月間,因公共危險案件,經
本院以105年度竹北交簡字第20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
4月確定;被告於105年10月3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
,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稽,其於
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
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二)科刑:爰審酌被告前有3次(99年1月、101年10月、10
5年3月)酒後駕車之紀錄,分別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
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本院判處罰金新臺幣105,000
元、有期徒刑4月確定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
錄表可證,竟不知警惕,再次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
交通工具之情形下,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4毫克,仍貿然
騎車上路,並於行駛過程中有車身左右搖擺之情形,嚴重
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缺乏尊重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之觀念,兼衡被告之智識程度、素行、所生危害及犯罪後
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刑法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
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
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
上訴。
五、本案經檢察官張瑞玲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07年3月27日
竹北簡易庭法官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7年3月27日
書記官楊嘉惠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實體法條全文: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附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7年度偵字第1444號
被告李榮宗男46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新竹縣○○市○○里00鄰○○○路
0000巷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簡易判決處
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李榮宗前有3次違背安全駕駛案件紀錄,其第3次犯行,經臺
灣新竹地方法院以105年度竹北交簡字第209號判決判處有期
徒刑4月確定,甫於民國105年10月3日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
完畢。詎仍不思悔改,自107年1月22日晚間11時至翌(23)
日凌晨1時30分許,在新竹縣○○市○○○路0000巷0號住處
內飲酒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已逾每公升0.54毫克,仍於
107年1月23日凌晨1時30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
重型機車上路。嗣於同日凌晨1時40分許,行經新竹縣竹北
市環北路與新溪街口時,因行車搖擺不定為警攔查,並測得
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4毫克而查獲。
二、案經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李榮宗於警詢及偵訊時坦承不諱,
並有警員職務報告、酒精測定紀錄表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舉
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影本各1份在卷可稽。是被
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堪予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嫌
。被告前有如犯罪事實欄所載之科刑紀錄,有本署刑案資料
查註紀錄表1份在卷可稽,其於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以
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請依刑法第47
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此致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107年2月27日
檢察官張瑞玲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7年3月12日
書記官彭映婷
參考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