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2年上字第2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19日
裁判案由:返還工程款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上字第245號上訴人 陳如華 即 睿榮 水電工程行訴訟代理人 陳衍仲 律師被上訴人開揚集成聯合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盧育挺 訴訟代理人 蕭聖澄 律師
杜佳燕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官陳慧萍
法官沈佳宜法官陳杰正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書記官林雅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