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度聲字第15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聲字第1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1月20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1年度聲字第15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何建霆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1年度執聲字第1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何建霆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何建霆因藥事法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12月23日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足稽,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經查,受刑人何建霆因犯如附表所示藥事法等數罪,經本院及最高法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此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憑,而其中受刑人如附表編號12至14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惟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如附表編號1至11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然查受刑人於民國110年12月23日已向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12月23日「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影本1份(見本院卷第13頁)附卷可稽,是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人就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爰因定應執行刑,不僅攸關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於受刑人之權益亦有重大影響,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外,法院於裁定前,允宜予受刑人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陳述意見之機會,俾使程序保障更加周全,乃予受刑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審酌受刑人於111年1月19日本院訊問時為無意見之陳述,及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555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3年7月、3年8月、3年10月、3年9月、3年9月、3年10月(附表編號1至7所示販賣第二級毒品7罪)、2年(附表編號8,原論處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1罪,嗣經本院撤銷改判)、8月、8月、8月、7月、7月、7月(附表編號9至14所示轉讓禁藥6罪),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受刑人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經本院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判決撤銷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部分之罪刑,改論處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附表編號8),並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仍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嗣受刑人不服再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判決撤銷第一、二審轉讓禁藥罪部分(附表編號9至14),分別改判處有期徒刑有期徒刑7月、7月、7月,6月、6月、6月,其餘販賣第二級毒品7罪及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1罪(附表編號1至8)上訴駁回確定。暨斟酌其各罪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對其施以矯正之必要性、刑罰邊際效應遞減、所生痛苦程度遞增及復歸社會之可能性等一切情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1月20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何志通
法官石馨文法官許月馨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因疫情而遲誤不變期間,得向法院聲請回復原狀。
書記官李妍嬅中華民國111年1月20日附表:受刑人何建霆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9年01月25日109年02月23日109年03月0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判決日期110/08/12110/08/12110/08/12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判決確定日期110/11/04110/11/04110/11/0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3年9月有期徒刑3年9月犯罪日期109年03月13日109年03月21日109年04月05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判決日期110/08/12110/08/12110/08/12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判決確定日期110/11/04110/11/04110/11/0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2年6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9年04月15日109年05月11日109年04月23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判決日期110/08/12110/08/12110/08/12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判決確定日期110/11/04110/11/04110/11/0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編號101112罪名藥事法藥事法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9年04月30日109年05月05日109年03月13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判決日期110/08/12110/08/12110/08/12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判決確定日期110/11/04110/11/04110/11/0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8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7號編號1314罪名藥事法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9年04月27日109年05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15165號最後事實審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案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110年度上訴字第1234號判決日期110/08/12110/08/12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110年度台上字第5549號判決確定日期110/11/04110/11/0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7號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34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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