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68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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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6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686號聲請人 洪慧瑜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23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5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志全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
書記官洪王俞萍┌─────────────────────────────┐│附表:105年度除字第68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500│├──┼────────────┼───────┼──┼──┤│0002│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150│├──┼────────────┼───────┼──┼──┤│0003│宏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64│├──┼────────────┼───────┼──┼──┤│0004│大華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000-0│1│100│├──┼────────────┼───────┼──┼──┤│0005│大華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3NX0000000-0│1│20│├──┼────────────┼───────┼──┼──┤│0006│大華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1│24│├──┼────────────┼───────┼──┼──┤│0007│大華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