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代 理 人 乙○○
相 對 人 丁○○
代理人丙○○住高雄縣鳥松鄉.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雄小調字第524號損害賠償調解事件於中華
民國99年7月2日上午09時30分在高雄簡易庭調解室調解爭議,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張文瑜
書 記 官王楨珍
調解委員葉明瑞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乙○○到
相對人代理人 丙○○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日給付聲請人新臺幣肆萬壹
仟參佰玖拾玖元。
二、兩造其餘請求權均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 記 官 王楨珍
司法事務官 張文瑜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 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 記 官 王楨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