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9年上訴字第10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0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9年度上訴字第1098號上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進祿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9年6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司法實務目前存有不同見解,而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郭玫利
法官陳金虎法官蔡廷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葉宥鈞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