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審訴字第21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1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審訴字第2154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立旻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本院改行簡式審判程序並辯論終結,茲因就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0至22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官陳俞伶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翰昇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審訴字第21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1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審訴字第2154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許立旻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本院改行簡式審判程序並辯論終結,茲因就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0至22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法官陳俞伶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翰昇中華民國10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