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度上字第552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字第552號

上訴人 張崑泉

訴訟代理人 林益堂 律師

被上訴人 張芬英

訴訟代理人 廖國憲 律師

王晨瀚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所有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114年9月9日上午9時20分在本院第34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張瑞蘭   

                  法 官 鄭舜元

                  法 官林孟和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何佳錡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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