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4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1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406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5月14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黃宗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5月14日
書記官王壹理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4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1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406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5月14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黃宗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5月14日
書記官王壹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