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聲字第88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3月1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聲字第884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林坤松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刑(104年度執聲字第67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坤松因犯如附表所載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陸月。
理由受刑人林坤松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其中附表編號1至5先經本院103年度訴字第165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11月、7年10月(共3罪)、7年9月、
7年8月(判7次)、1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嗣經被告提起上訴,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103年度上訴字第585號判決將原審所定之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1年6月撤銷改判為有期徒刑10年,然又經被告提起上訴,再由最高法院10
3年度臺上字第3509號判決以上訴不合法為理由而駁回上訴後確定;附表編號6先經本院103年度訴字第972號裁判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嗣經撤回上訴後確定,有上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3月11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楊欣怡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並敘述抗告之理由。
書記官呂偵光中華民國104年3月11日附表: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受刑人林坤松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11月│有期徒刑7年10月│有期徒刑7年9月││││(共3罪)││├───────────┼───────────┼───────────┼───────────┤│犯罪日期│102年11月26日17時37分│⒈102年10月31日17時42│102年11月13日17時13分│││後之某時許(原聲請書誤│分後之某時許│後之某時許(原聲請書誤│││載為102年11月26日)│⒉102年11月24日17時30│載為102年11月13日)││││分後之某時許│││││⒊102年11月25日17時43│││││分後之某時許│││││(原聲請書誤載為102年│││││10月31日至102年11月│││││2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案號│102年度偵字第27098、│102年度偵字第27098、│102年度偵字第27098、│││28040號(原聲請書誤載│28040號(原聲請書誤載│28040號(原聲請書誤載│││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27098│署102年度偵字第27098│署102年度偵字第27098│││號)│號)│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585號│103年度上訴字第585號│103年度上訴字第585號││實├─────────┼───────────┼───────────┼───────────┤│審│判決日期│103年7月24日│103年7月24日│103年7月24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509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509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509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年10月9日│103年10月9日│103年10月9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執字第16242號│103年度執字第16242號│103年度執字第16242號│││(編號1至5定應執行刑│(編號1至5定應執行刑│(編號1至5定應執行刑│││10年,刑期103年10月9│10年,刑期103年10月9│10年,刑期103年10月9│││日至112年11月26日)│日至112年11月26日)│日至112年11月26日)│└───────────┴───────────┴───────────┴───────────┘┌───────────┬───────────┬───────────┬───────────┐│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7年8月│││(共7罪)│││├───────────┼───────────┼───────────┼───────────┤│犯罪日期│⒈102年11月5日17時28│102年11月26日17時38分│102年9月13日17時後之│││分後之某時許│許│某時許(原聲請書誤載為│││⒉102年11月24日17時29││102年9月15日)│││分後之某時許│││││⒊102年11月26日17時35│││││分後之某時許│││││⒋102年11月24日17時30│││││分後之某時許│││││⒌102年11月26日17時38│││││分後之某時許│││││⒍102年11月25日17時43│││││分後之某時許│││││⒎102年11月26日17時39│││││分後之某時許│││││(原聲請書誤載為102年│││││11月5日至102年11月│││││26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年度案號│102年度偵字第27098、│102年度偵字第27098、│103年度偵字第12565號│││28040號(原聲請書誤載│28040號(原聲請書誤載││││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27098│署102年度偵字第27098││││號)│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3年度上訴字第585號│103年度上訴字第585號│103年度訴字第972號││實├─────────┼───────────┼───────────┼───────────┤│審│判決日期│103年7月24日│103年7月24日│103年8月28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509號│103年度台上字第3509號│103年度訴字第972號││決├─────────┼───────────┼───────────┼───────────┤││判決確定日期│103年10月9日│103年10月9日│103年12月3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執字第16242號│103年度執字第16242號│104年度執字第167號(│││(編號1至5定應執行刑│(編號1至5定應執行刑│刑期112年11月27日至12│││10年,刑期103年10月9│10年,刑期103年10月9│0年7月26日)│││日至112年11月26日)│日至1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