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99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20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訴字第990號原告 蔡瑞章 訴訟代理人 黃永泉 律師被告 顏栢棠
顏 王美鈴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5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顏栢棠、 顏王美鈴 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萬元,及自民國一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顏王美鈴應給付原告新臺幣玖拾萬元,及自民國一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顏栢棠、顏王美鈴連帶負擔百分之十八,餘由被告顏王美鈴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
(一)原告持有被告顏栢棠於民國107年8月15日簽發,並由被告顏王美鈴背書,如附表所示編號1之支票,經原告於107年9月26日提示後,因存款不足而遭退票,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票款新臺幣(下同)20萬元,及自退票日即107年9月26日起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遲延利息。
(二)被告顏王美鈴另向原告借款90萬元,惟被告顏王美鈴之借款,仍未清償,屢經催討,均置之不理。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顏王美鈴清償借款90萬元及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遲延利息。
(三)並聲明: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20萬元,及自107年9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被告顏王美鈴應給付原告90萬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部分:
(一)被告顏栢棠抗辯:被告確實積欠原告借款20萬元未清償。
(二)被告顏王美鈴抗辯:被告顏王美鈴確實積欠原告20萬元及90萬元,合計110萬元之借款,目前無力清償。但被告顏王美鈴之前就90萬元之借款,每年均有給付原告利息,被告顏王美鈴係於106年間因腦部中風,而無法繼續交付原告利息,被告顏王美鈴曾請求減少,但遭拒絕。被告顏王美鈴曾因前開債務,請哥哥開票交予原告作為保證。
三、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執有被告顏栢棠所簽發,經被告顏王美鈴背書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支票,屆期提示未獲付款,及被告顏王美鈴持票向原告借款經原告屢次催告而未清償之事實,業據原告提出支票、退票理由單在卷可憑(見司促卷第9頁至第15頁,本院卷第27頁至第33頁),並為被告2人所不爭執(本院卷第37頁至第38頁),故原告之主張堪信為真正。
(二)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背書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付款責任;發票人、背書人應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第1項、第144條準用第39條、第29條、第96條、第133條分別定有明文。從而,原告本於票據之法律關係,訴請被告顏王美鈴、顏栢棠連帶給付20萬元,及自退票日即107年9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在法定利率範圍內,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民法第474條第1項、第478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故原告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顏王美鈴給付90萬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即107年12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經核與判決之結果無影響,爰不予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1項但書、第2項。
中華民國108年5月20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黃杰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8年5月21日
書記官王素珍附表:
┌─┬────┬────┬──────┬─────┬────┐│編│發票日│發票人│付款人│票號│票面金額││號│││││(新臺幣)│├─┼────┼────┼──────┼─────┼────┤│1│107年8月│顏栢棠│臺灣中小企業│AT0000000│20萬元│││15日││銀行沙鹿分行│││├─┼────┼────┼──────┼─────┼────┤│2│107年7月│顏栢棠│臺灣中小企業│AQ0000000│20萬元│││30日││銀行沙鹿分行│││├─┼────┼────┼──────┼─────┼────┤│3│107年8月│顏栢棠│臺灣中小企業│AT0000000│50萬元│││30日││銀行沙鹿分行│││├─┼────┼────┼──────┼─────┼────┤│4│107年9月│顏栢棠│臺灣中小企業│AQ0000000│20萬元│││1日││銀行沙鹿分行│││├─┼────┼────┼──────┼─────┼────┤│5│無日期│ 王自力 │臺中市梧棲區│AE0000000│40萬元│││││農會│││├─┼────┼────┼──────┼─────┼────┤│6│無日期│王自力│臺中市梧棲區│AE0000000│10萬元│││││農會│││├─┼────┼────┼──────┼─────┼────┤│7│無日期│王自力│臺中市梧棲區│AE0000000│20萬元│││││農會│││├─┼────┼────┼──────┼─────┼────┤│8│無日期│王自力│臺中市梧棲區│AE0000000│20萬元│││││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