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48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14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482號原告 邱姜瑜 訴訟代理人( 法扶 律師) 蔡崧翰 律師被告 陳子松 (即 陳興業 之繼承人)
陳禾肴 (即陳興業之繼承人)上2人法定代理人 林宣妤 訴訟代理人 劉月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高文淵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
書記官廖美紅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