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6年拍字第1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13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拍字第171號聲請人乙○○相對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2,000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下同)94年1月25日以附表一所示不動產為向聲請人所負債務之擔保,設定最高限額新台幣(下同)2,400,000元之扺押權,存續期間自93年5月19日至108年5月18日止,並依法登記在案。
三、嗣相對人向聲請人借款(如附表二所載),詎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尚欠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違約金,為此聲請准予拍賣抵押物。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登記簿謄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本票(均影本)等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6月13日
民事庭法官蕭一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不服,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抄附繕本)。
書記官徐大鴻中華民國96年6月13日┌────────────────────────────────────────────────┐│附表一:96年度拍字第171號│├──┬─────────────────────┬─┬──────────┬─────┬────┤││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所有權人│││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花蓮縣│鳳林鎮│鳳信││204│旱│││7631.47│全部│甲○○│├──┼───┼────┼───┼───┼────┼─┼──┼──┼────┼─────┼────┤│002│花蓮縣│鳳林鎮│鳳信││204之1│旱│││3000│全部│甲○○│└──┴───┴────┴───┴───┴────┴─┴──┴──┴────┴─────┴────┘┌──────────────────────────────────────┐│本票附表二:96年度拍字第171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票據號碼│備考││││(新台幣)││││├──┼───────┼────────┼───────┼───────┼──┤│001│93年5月19日│100,000元│93年9月19日│CHNo659962││├──┼───────┼────────┼───────┼───────┼──┤│002│93年5月19日│100,000元│93年10月19日│CHNo659963││├──┼───────┼────────┼───────┼───────┼──┤│003│93年5月19日│100,000元│93年11月19日│CHNo659964││├──┼───────┼────────┼───────┼───────┼──┤│004│93年5月19日│100,000元│93年12月19日│CHNo659966││├──┼───────┼────────┼───────┼───────┼──┤│005│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1月19日│CHNo659967││├──┼───────┼────────┼───────┼───────┼──┤│006│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2月19日│CHNo659968││├──┼───────┼────────┼───────┼───────┼──┤│007│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3月19日│CHNo659969││├──┼───────┼────────┼───────┼───────┼──┤│008│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4月19日│CHNo659970││├──┼───────┼────────┼───────┼───────┼──┤│009│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5月19日│CHNo659971││├──┼───────┼────────┼───────┼───────┼──┤│010│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6月19日│CHNo659972││├──┼───────┼────────┼───────┼───────┼──┤│011│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7月19日│CHNo659973││├──┼───────┼────────┼───────┼───────┼──┤│012│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8月19日│CHNo659974││├──┼───────┼────────┼───────┼───────┼──┤│013│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9月19日│CHNo659975││├──┼───────┼────────┼───────┼───────┼──┤│014│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10月19日│CHNo646951││├──┼───────┼────────┼───────┼───────┼──┤│015│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11月19日│CHNo646952││├──┼───────┼────────┼───────┼───────┼──┤│016│93年5月19日│100,000元│94年12月19日│CHNo646953││├──┼───────┼────────┼───────┼───────┼──┤│017│93年5月19日│100,000元│95年1月19日│CHNo646954││├──┼───────┼────────┼───────┼───────┼──┤│018│93年5月19日│100,000元│95年2月19日│CHNo646955││├──┼───────┼────────┼───────┼───────┼──┤│019│93年5月19日│100,000元│95年3月19日│CHNo646956││├──┼───────┼────────┼───────┼───────┼──┤│020│93年5月19日│100,000元│95年4月19日│CHNo646957││└──┴───────┴────────┴───────┴───────┴──┘